关于十一月份食堂文明窗口评比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 日期:2017-03-28 阅读:次
各学部、年级: 十一月份食堂文明窗口评定工作于11月16日——11月22日进行,历时一周的时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11月份文明窗口的评定工作不再采取跨学部的方式进行,由学部内年级交换检查评比,交换方式由学部决定。 2、学部、年级要加强领导,按年级组成文明窗口督查小组,每个小组3——5人为宜,务必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的班主任(或实习班主任)负责,政教处将随时抽查检查评定情况。 3、严格按政教【2009】16号文通知所规定的评定内容及分值逐项检查打分,每天早、中、晚三次,一周后核算总分,确定文明窗口。 4、每个年级食堂评定一个文明窗口,其结果请各学部于11月24日之前报政教处。
政教处 2009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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